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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学(专升本)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法学(专升本)专业考试计划 专业代码:030101K
一、指导思想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对社会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也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专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构建继续教育和终身学习体系,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助力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而设置。同时结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和特点,强化“应用性、实用性、发展性”的人才培养理念,强调对学习者职业素养和职业核心能力的培养。 二、学历层次及规格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学(专升本)专业的学历层次为本科,学科门类为法学,专业类为法学类。 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合格课程门数17门(其中考试课程相关的实践考核环节部分不单独计入课程总门数),其总学分75学分。 凡按照本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取得相应课程合格成绩且达到规定学分要求,实践环节和毕业环节考核合格,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经审核通过,由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法学专业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副署,国家承认学历。符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主考学校按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三、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本专业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职业道德水准、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具有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功底、熟练的法律职业技能和良好的法律职业品行,掌握法律基础知识,具备良好的沟通和文字表达能力,具备法律信息收集与处理能力,能够在党政机关和企业从事法律实务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本专业要求掌握民商法、刑法、行政法、国际法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分析与解决疑难法律问题以及熟练进行信息梳理与文字材料整理的基本能力,具有将理论知识运用于相关法务工作的实际应用能力。主要包括: 1.掌握民商法、经济法和行政法等部门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法律信息收集与处理等技能的操作方法; 3.具有处理专业法律文书拟写的基本能力; 4.具有一定跨部门法分析和解决法律事务问题的能力; 5.了解法学学科的理论前沿与发展动态; 6.具有一定法学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满足法律职业的工作需求; 7.具备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 专业名称:法学(专升本) 专业代码:030101K
五、实践性环节学习考核要求 1.实践性环节学习考核是为了实现专业规格要求和课程考试目标,对应考者进行基本技能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考核。 主要包括:在线模拟法庭(实践)4学分、商事法律诊所(实践)4学分。 2.完成毕业论文。论文选题范围限定在法学专业领域,要求具有一定探索性和创新性,且有重要的理论指导和意义,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和专业培养目标定位;须运用本专业所学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实事求是地分析和解决研究问题。论证逻辑严密,概念精准,数据准确可靠,结论正确,符合写作的要求和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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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668号
助学单位:武汉江南专修学院(直属助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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